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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手检验标准


扳手检验标准
     (1)扳手、梅花扳手和两用扳手
  主要用于扳螺栓或螺母。呆扳手由于两头开口的宽度不同,所以一把扳手可以扳二种尺寸的螺栓或螺母。当螺母或螺栓头的周围空间狭小,不能容纳普通扳手时,须采用梅花扳手。以上三种扳手为装配和修理工作中常用的工具。它的种类可分为公制扳手和英制扳手二种。呆扳手的规格有5件套、6件套、7件套、8件套、10件套。梅花扳手的规格有5件套、6件套、8件套、12件套。两用扳手的规格有5件套、6件套、7件套、8件套、9件套、11件套、14件套。检验项目:呆扳手、梅花扳手和两用扳手的检验标准为:GB43884393
  ①外观质量检验:扳手不应有裂缝、毛刺及明显的夹缝、切痕、氧化皮等缺陷,柄部应平直。扳手的表面应进行电镀、煮黑或其他表面处理。经电镀的扳手,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孔、漏镀、烧焦、起层等缺陷,镀层不低于8μm。经煮黑处理的扳手,其表面应有均匀的黑色氧化层,不应有黄、绿、红色斑点及露底现象。
  ②尺寸检验:扳手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4388GB4389两标准的有关规定。扳手的开口和扳手孔的公差应符合GB4390标准的规定。
  ③硬度试验:扳手的硬度应符合表6—10—95规定。
  ④扭矩试验:扳手的扭矩应符合GB439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⑤开口与头宽的对称度检验:扳手的开口与头宽的对称度其偏差应符合GB439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⑥表面粗糙度检验:扳手开口两侧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2.5μm,扳手孔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25μm
  (2)套筒扳手
  当螺母或螺栓由于位置限制,普通扳手不能工作时,就须采用这种扳手,常为车辆及农业机械等的装配、拆换和修理工作中采用。套筒扳手为套装工具主要由:手柄、接头、各种不同尺寸的套筒头组成。规格有9件套、10件套、13件套、15件套、17件套、28件套、32件套等。检验项目:套筒扳手的检验标准为:GB3390.1-3390.5
  ①尺寸检验:用通用量具和全形专用量具检验,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规定。
  ②表面质量检验:套筒的表面应电镀处理或进行其他表面处理,电镀层的厚度不小于10μm。外表面应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漏镀、烧焦和剥层等缺陷。内表面允许喷银粉。套筒的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斑疤等缺陷,六角或十二角的各角必须清晰。
  ③配合精度检验:将方榫连续5次插入被连接的方孔,然后提起方榫套筒不得脱落。各件之间应可靠地结合,装配和拆卸应灵活,钢珠和钢销不得脱落。
  ④硬度试验:套筒六角或十二角对边尺寸小于或等于32mm时,其硬度应为39-48HRC。套筒六角或十二角对边尺寸大于32mm小于或等于55mm时,其硬度应为35-44HRC。连接件方榫和方孔的硬度应为39-48HRC
  ⑤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榫和方孔、六角或十二角孔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25μm
  ⑥扭矩试验:按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扭矩试验后,套筒不得产生裂纹,六角或十二角孔对边尺寸和方孔对边尺寸均不得超出标准要求的公差范围。各连接件不得有损坏和长久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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